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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珠三角入户积分 或将在广州获累计认可

长三角珠三角入户积分 或将在广州获累计认可
2020年08月14日 06:31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晚报金羊网

  广州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在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提出全国首创的“广州方案”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江华报道:13日上午,广州市举办第165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介绍了《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起草背景等情况。据悉,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审议《草案》。

  据介绍,《草案》共7章89条,分别是总则、市场活力、政务便利、开放创新、执法公正、法治保障和附则。“开放创新”一章,在立法体例上为广州独创,在立法先行先试、数字经济发展、产业供应链保障、信用产品推广等方面,提出全国首创的“广州方案”。

  探索“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

  张建山表示,《草案》有许多创新的规定。

  合并办理行政许可,探索“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建立容缺登记制度,实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以及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推广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企业迁移综合服务协调机制;在经济功能区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

  优化工程监督管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施工图审查可以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探索在低风险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证机制。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

  在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上,《草案》也有创新性的规定。

  首先是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市场主体建立合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和政府履约;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压缩证明事项范围,提高审批效率;完善普惠制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政策兑现集成服务模式,鼓励公共服务全程免费代办,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全面推行综合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制度,明确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具体情形,并依法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建跨区域户籍积分累计认可制度

  《草案》还强化了法治保障,开展先行先试地方立法,健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健全人才发展机制,建立跨区域户籍积分累计认可制度,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在广州累计认可;放宽港澳专业人士从业限制,打造人才发展新高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产品使用,建立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制度,维护良好社会信用秩序;建立法治联合体,培育法治智库,推动解决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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