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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高管”职务侵占犯罪,为企业追赃挽损800余万元!广州市从化区法检“两长”开庭审理

打击“高管”职务侵占犯罪,为企业追赃挽损800余万元!广州市从化区法检“两长”开庭审理
2024年04月30日 17:13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晚报金羊网

  “如果涉案企业能够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也许就不会给他们的企业造成这么大的损失。今天的庭审让我们深受警醒,回去后,我们也会及时排查风险,完善企业管理,避免此类现象发生。”一位企业代表在旁听庭审活动结束后感慨地说。

  4月29日,广州市从化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冯某华职务侵占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2020年,被告人冯某华与其他两名股东签订协议,登记设立广州市某布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冯某华。2500万元中,冯某华出资500万元,另两名股东分别出资1500万元和500万元。但公司登记设立后,所有公司资金并未用该公司公账经营,而是用法定代表人冯某华的个人账户及由其控制的冯某炜(冯某华侄子)账户经营。2022年9月至12月,被告人冯某华利用个人管理账户的便利,分多次将公司资金896.51万元转入其前妻控制的三张银行卡中。

  由于被告人冯某华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转移了公司账上近乎全部资金,大量供应商催账,公司资金链断裂。为回流资金,保持公司运营,2022年11月、12月及2023年之后,公司不得不以低价打折处理布匹,造成巨额亏损。

  2023年4月、5月、10月,公安机关先后冻结了涉案赃款共计817.67万元,未冻结的78.84万元已被冯某华前妻支配使用。2023年5月29日,被告人冯某华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该案由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院长钟育周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冬松出庭支持公诉。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内容充分发表了意见。

  经过2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被告人冯某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2万元。扣押的黑色华为MATE50E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被告人冯某华的违法所得896.51万元,追缴后退赔予被害人广州市某布业有限公司(已冻结的817.67万元列入追缴范围)。

  “这起案件反映出一些民营企业可能存在的监管缺失和制度缺失,导致公账、私账混用的问题,希望企业及经营者以此案为鉴,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将主要经营者或企业高管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本案当庭宣判后,法庭现场组织了法庭教育,法官对被告人冯某华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提醒旁听的民营企业代表以案为鉴,提高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对照检查,堵塞企业内部管理漏洞。

  “今天的庭审观摩活动很有意义,广州从化法院选择的这起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彰显了法院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决心。法院判决将冻结的817.67万元列入追缴范围,也为企业挽回了不少损失,有力保护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广州市人大代表陆文祥在庭审后表示。

  2019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就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做出详细部署,并强调加强法治保障,体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决心。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所以能得逞,固然与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掌管公司经营的职务便利相关,但公司经营管理上的诸多漏洞也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该公司在实际经营中,进出账目无人监管,完全由被告人个人经营掌控,极易形成“一言堂”的局面。将公司的命运寄托于主要经营者的个人道德品质,绝非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更易引发诸多违法犯罪问题。

  在此,从化法院法官提醒广大企业及经营者,在积极敬业履职,合法诚信经营的前提下,应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制约及监督机制,做到警钟长鸣,诚信合法经营,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共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文|记者 张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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