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显著标识理应成为AI生成合成内容的“标配”

显著标识理应成为AI生成合成内容的“标配”
2025年03月16日 16:25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晚报金羊网

  为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办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关键点,通过标识提醒用户辨别虚假信息,明确相关服务主体的标识责任义务,规范内容制作、传播各环节标识行为。《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正在重塑人类社会的认知方式与信息生态。在这个技术狂飙突进的时代,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标识”为切入点,开启了人工智能治理的新篇章。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技术滥用的有效规制,更是对数字文明发展方向的深刻思考。

图源/视觉中国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术的普及使得虚假信息的制造门槛大幅降低。深度伪造技术可以轻易制造出以假乱真的音视频,AI写作工具能够批量生产虚假新闻,这些技术滥用严重威胁着社会的信息安全。在社交媒体平台上,AI生成的虚假信息传播速度远超真实信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社会认知混乱。

  当人们无法辨别信息的真伪时,整个社会的信任体系将面临崩溃的风险。这种信任危机不仅存在于个体之间,更蔓延至公共领域,影响着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稳定。同时,传统的治理模式在应对AI生成合成内容时显得力不从心。技术更新迭代的速度远超法律法规的制定周期,监管手段的滞后性使得治理效果大打折扣。这种治理困境呼唤着新的解决方案。

  《办法》创造性地提出了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的双重保障机制。显式标识让用户能够直观识别AI生成合成内容,隐式标识则为内容溯源提供了技术支撑。这种双重标识体系既考虑了用户体验,又确保了技术可行性。而在责任界定方面,《办法》明确了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在内容生成、传播的各个环节履行标识义务,这样的责任划分既体现了对技术开发者的约束,也强化了平台的社会责任。

  《办法》的实施将重塑信息传播的生态格局。通过规范AI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提升公众的信息辨别能力,促进健康有序的信息传播环境。在科技伦理建设方面,《办法》为技术发展划定了底线。通过规范技术应用,引导科技向善,推动人工智能在伦理框架内健康发展。这种伦理约束不是限制创新,而是为创新指明方向。

  人工智能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技术、法律、伦理等多维度的协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一政策既体现了对技术风险的清醒认识,也展现了对数字文明发展的深远思考。在科技与人文的交汇处,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创新探索,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文明进步开辟新路。

  文/苑广阔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人工智能办法AI
来自于:广东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5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