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7月2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2日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盗窃罪、聚众淫乱罪等罪名,对赵富强、宗深玲等38人依法提起公诉。经审查,自2014年6月起,赵富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商铺租赁、美食城经营、动迁清场等过程中,有组织地实施了百余起犯罪活动。为寻求“保护伞”,赵富强犯罪组织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并将其发展为该组织成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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