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K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1年8月24日,湖南省株洲市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市多人服用梅花K黄柏胶囊中毒住院。株洲市局感到事态严重,迅速派人赶到市一医进行调查,发现患者服用的梅花K,均标示为广西半宙制药集团第三制药厂(后更名为广西金健制药厂,以下简称“广西半宙”)生产。据患者反映,该产品在当地媒体大作宣传,声称能通淋排毒、解毒疗疮,治疗多种女性炎症(夸大宣传)。许多女性经不住广告诱惑,纷纷到市内药店购买,但服用几天后出现了胃痛、呕吐、浑身乏力等不良症状。经株洲市药检所抽样检验,检出非法添加的四环素成分,初步认定该“梅花K”系假药。几日后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封杀了梅花K黄柏胶囊。

8月31日,国家药监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梅花K”黄柏胶囊。通知强调,对凡标为广西半宙生产的梅花K黄柏胶囊一律暂控,批批抽验,除按标准检验外,加做四环素成分的检验。发现问题药品,立即追查来源和流向。梅花K事件也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就此事作了重要批示。
经过药监、公安等部门的调查,事件的内幕水落石出。2000年9月,陕西省咸阳市杰事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程书群和?广西半宙?副厂长方党礼洽谈生产、销售药品黄柏胶囊,为加大药效,双方商定在黄柏胶囊中掺加已经变质过期的盐酸四环素。2001年1月和4月,由广西半宙生产了掺有盐酸四环素的梅花K牌黄柏胶囊两箱共18.8万余板,经程书群在这批胶囊说明书上扩大药品功效和适应症、组织外包装后,向湖南等省市销售,致使发生群体性的中毒事件。湖南省药检所检测表明:由于厂家添加了过期的四环素,其含有的降解产物远远超过国家允许的安全范围,特别是差向脱水四环素,服用后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临床上表现为多发性肾小管功能障碍综合症。
(二)处理结果:
据报道,株洲市梅花K中毒人数共达128人,至 2001年9月17日,还有50多人仍未出院。2003年6月16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广西金健制药厂(前身广西半宙)赔偿原告陈桂兰、沈智芳等58人共282万元,其中仍呈植物人状态的沈智芳获赔160万元。58名受害人在签收调解书的同时就拿到了被告支付的赔偿金。9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西金健制药厂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罚金14万元。7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程书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原广西半宙厂长卢智、副厂长方党礼等6人也分别被判刑并各处罚金。
(三)评论与思考:
这起曾被称作中国假药第一案的梅花K事件,实际上仅暴露出制药企业制假售假的冰山一角。只是药监部门尚未经历以后齐二药等事件的磨难,对违法企业下手显得心慈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