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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最新发布:严禁哄抬物价!

清远最新发布:严禁哄抬物价!
2024年04月24日 22:00 新浪网 作者 清远日报

  严格依法明码标价

  严禁哄抬物价

  4月22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防汛期间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有关经营者在防汛期间要严格依法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努力保障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提醒告诫书》指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同时,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经营者不得实施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禁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并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文字:刘洋

  编辑:郭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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