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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评丨花钱读个假专业,职校招生骗局该休矣!

舆评丨花钱读个假专业,职校招生骗局该休矣!
2019年07月17日 15:55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江苏频道

  编者按:新闻每天发生,舆情时有出现。舆情有周期,我们看1周。1周不短不长,事态发展大抵可以尘埃落定,该看清的真相也已然能够看清。我们以此为时间节点观察正在发生的舆情事件,透过纷扰看个明白,打破沙锅追寻根由。欢迎关注本期《舆情1周》。

  相关报道:盐城一高职疑用假专业招生再要求学生转专业

  一周前,《中国青年报》曝光了位于江苏省射阳县的明达职业技术学院违规招生事件。“实习前才知道上了个假专业”,标题所言让人刺目。

  这已经不是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被曝违规招生。2018年9月,江苏《扬子晚报》、荔枝新闻就曾关注过该校强制学生转专业之事。去年11月,《中国青年报》也曾整版报道此事。而更为舆论所熟知的“南应事件”,与其几乎如出一辙。今年4月底,南京应用技术学校也因虚假招生导致部分学生和家长因学籍问题聚集,一度坐上了舆论的火山口。

  让人咋舌的是,网络搜索“违规招生”“虚假招生”,类似事件不仅发生在江苏,全国多地的职业院校都出现过类似问题。

  不是个案,已成乱象。这些职业院校以高铁乘务、护理等热门专业为幌子吸引生源,本身却没有这些专业的招生资格,最后只能逼迫学生转专业。

  “实习前才知道上了个假专业”“护士变保姆?”学业关乎前途,这类事件自带热词,很容易引发社会关注。但对一朝入瓮、处处被动的当事学生和家长来说,校方初始动机不纯,善后处置又简单粗暴,司法途径进退两难,他们的权益如何维护?

  对于部分职业院校虚假宣传招生的问题,制度与法律并未缺席。2015年,教育部曾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也都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月22日,“南应事件”中的南京东方文理研修学院董事长、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中平和南京应用技术学校校长张璟,因在办学过程中涉嫌诈骗犯罪被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有媒体评论称,虚假招生行为层出不穷,究其根源还是我们常说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诚然,法的手腕硬起来,不法行为的气焰才会消下去。

  乱象丛生,整治在路上。我们注意到,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前不久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职业院校违规招生行为清查的通知》,其中列举十个违规招生行为第一条便是“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除了要加强监管,依法严惩虚假招生行为,职业教育模式又该如何改进?《中国青年报》搬来他山之石,提出很多国家招生采取的是市场化路子,相对来说,考生和高校之间是较为单纯的二元关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中国全日制办学的所有办学项目经过审批,同时也要按规定招生,这些规定有时会与实际情况产生冲突,这也促成了没有国家资质的“真专业”成了“假专业”。熊丙奇还在光明网刊发的评论中提出探讨:从高职院校自主办学看,如果把办学自主权落实给学校,就不会发生这种学校开设了某一专业,学生也愿意学习这一专业,却不能合规招生的困境。

  但既然骗局已经存在,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然需要自己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事发8个月来,明达职业技术学院的部分受骗学生和家长已经第四次迈进法庭,他们还没有等到属于自己的那个结果。争取赔偿或可期,只是浪费的青春怎么找得回来?

  (责编:张妍、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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