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南宁市民廖女士因为扁桃体发炎发高烧,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诊治。输液时,廖女士的丈夫姚先生发现,输液瓶上的名字不是廖女士。
姚先生称,事发当天,护士确认了身份才开始打点滴,输液后几分钟,廖女士叫他看一下药瓶上的药名是什么,他发现药瓶上的患者名字,是一位姓沈的先生,治疗作用上面写尿路感染。
姚先生说,他在急诊科看到一名男士的吊瓶上,写着廖女士的名字,药液名为“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
姚先生当时拨打了医院沟通办公室的电话,反映这个事情。直到5月31日,医院答复不做任何处理,也不负责。
姚先生表示,他希望医院安排第三方医疗检测机构对廖女士进行检查,退还当天100多元的诊疗费用,保留今后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6月1日,记者与廖女士一家来到第八人民医院,总值班负责人赵医生确认,医院输液时的确存在失误,廖女士需要提出书面诉求。
那么输入到廖女士体内的药液,会带来什么不良影响?
赵医生解释,
“这个药要看下副作用,我不是特别熟。但从药物的理解来讲,通过时间,人的肌体可以代谢掉。
最终,廖女士接受了医院提出的新解决方案,下周一向医院提交书面的维权诉求,等待院方的答复。
来源丨新闻在线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梁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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