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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严惩“车匪路霸”“车虫证贩”,举报最高奖20万|附举报电话

德州严惩“车匪路霸”“车虫证贩”,举报最高奖20万|附举报电话
2019年07月10日 12:40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今日德州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带路”行为、“车匪路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追逐竞驶违法犯罪以及“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安机关将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下列违法行为:

  1.以经营停车场等名义,从事“带路”“指路”和疏通“关系”服务,为违法车辆逃避执法检查或降格处罚提供便利的行为;

  2.通过设卡拦截或强行拦截等方式对过往车辆索要“通行费”“带路费”等行为;

  3.组成带有涉黑恶性质的“带路”组织或团伙,向过往车辆强行收取“包月费”“通关费”等行为;

  4.通过蹲守、尾随、盯梢等方式,获取执法部门日常执法动态信息,为运输车辆提供躲避执法检查信息等行为;

  5.违法车辆不停车接受检查、强行闯卡闯关,或无理取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或妨害公务的行为;

  6.组织、参与大功率摩托车等进行追逐竞驶,扰乱交通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

  7.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使用套牌、改装、拼装车辆等骗取交警业务办理的行为;

  8.组织、参与驾驶员考试替考等作弊违法行为,组织、参与驾驶证买分卖分,帮助他人逃避处罚的行为;

  9.驾校教练非法收费、诈骗以及编造谎言,夸大办事难度,骗取办事群众钱财的行为;

  10.通过其他不法手段,侵害办事群众合法利益,干扰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的行为;

  11.民警或警务辅助人员与“带路”组织“带路人”或驾驶员、车主内外勾结,违法违规提供执法信息或充当“保护伞”,参与或变相参与停车场经营管理、非法“带路”、设卡收费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凡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带路”和“车匪路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违法犯罪线索。凡是举报非法“带路”、“设卡收费”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之规定,视情分别给予1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

  德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19805342110、0534-2317128、0534-8138555、0534-812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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