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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农村哪些房屋是合法的?

农村土地确权后,“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农村哪些房屋是合法的?
2020年05月22日 15:46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型肥料网

  如今农村土地也基本确权完成,随着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农村土地资源浪费问题也逐渐得到解决,在土地确权完之后,不少农民也拿到了土地确权证书,并且随之“一户一宅”的政策实施,农村的“一户一宅”顾名思义就是一个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而不是农民所理解的一个住房,从此“一户多宅”的情况不允许再出现,而在农村不少农民还可能拥有多处房屋或者宅基地,这其中就有的不符合当前的“一户一宅”政策,从今年起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那么到底哪些农村的房屋是合法的呢?

  农村土地确权后,“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农村哪些房屋是合法的?

  1、通过与父母分户之后新建的房屋

  与父母已经分户完成,并且年龄到了法定的年龄,作为村里的一名成员,有权申请一处宅基地,或者使用以前父母多余的宅基地,自建房屋,只要具有使用权,那么在宅基地之上所建设的房屋或者翻修的都是合法的,从原来的“一户多宅”变成“一户一宅”这也符合土地相关管理规定,如果说没有分户的情况下在另外宅基地之上建设房屋这就违背了“一户一宅”的原则。

  农村土地确权后,“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农村哪些房屋是合法的?

  2、通过合法转让来的房屋

  在土地确权和“一户一宅”政策实施之前,由于农村的监管力度不够,加上历史遗留的问题比较多,“一户多宅”的情况比较多,而在此之前不少村民通过多占多得或者像村里直接打声招呼或者私下买卖转让来的宅基地也是比较多,以前这些情况都被村委默认成合法性。

  如果在转让的时候有证明人,并且已经在村里公示,并且得到村集体一半以上的村民同意,这的住宅也是合法的,而宅基地的归属仍是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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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超总面积,并且是“一户多宅”

  “一户多宅”的意义有很多,一个是一个户口有两个以上宅基地,一个是一个户口一个几个住宅,但是前提是房屋都在拥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之上,那么这些房屋都是合法的,因为总面积还是自己所登记的使用面积,没有超出,并且由于家里人比较多,而自己的宅基地面积比较大,就通过自行分隔建设多个房屋或者多个院落,这就是不违背“一户一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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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原来宅基地受到自然灾害

  在农村有不少临山而建或者土壤比较松软的地方村落,原来的房屋可能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扩大了自己的宅基地面积,这样的情况的允许的,在这样的宅基地之上建设的房屋也是不会被拆除,如果原来的宅基地已经被破坏,私自找到一个宅基地,那么已经按照流程办理了确权登记,建设的房屋也是具有合法性的,不过如果村民在公示的时候大部分人不同意这样所建设房屋,那么也是不允许的。除了登记确权,还有经过村集体公示,得到村民的同意和村委的批准。

  农村土地确权后,“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农村哪些房屋是合法的?

  5、具有继承权得到的房屋

  继承权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除了宅基地无法继承,但是房屋是有继承权的,比如户口已经迁出去,不再是本村的村民,那么老家的房屋在老人去世之后,仍有继承权,不过这房屋是不能新建或者翻建的,因为并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然就违反了“一户一宅”,以前可能很多人户口迁出去了,并且老人去世了就想着翻建房子,保留,现在这种情况不允许,不光会被拆除,并且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而房屋直到倒塌为止,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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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户口已经迁回到农村

  因为服兵役或者上大学,户口迁出去后,得到本村村委的同意之后,户口迁回来,那么是有权申请宅基地,并且所建设的房屋也是合法的,作为本村一名社员,应当享受同等村民的权益,而有一种情况就是已经落户城市并且想落叶归根或者想回到农村生活,并且还享受着城里单位的福利,现在一般村委是不同意的户口迁入的,这不光涉及可能多户问题还有影响村集体的权益,所以大家在迁出户口的时候要注意,一旦迁出,那么再迁回可能就比较困难。但是只要户口成功落户到本村,宅基地使用权有了之后所建设的房屋就是合法的。

  现在宅基地确权了,并且很多农民也领取到了确权证书,今后的宅基地之上房屋争议问题也就越来越小,也确保了村民的合法权益,现在如果还有一户多宅的情况就要考虑一些问题了,多出的宅基地有可能被村集体收回,另外超出面积的宅基地会按照缴税的方式进行,两年以上无人居住的房屋,村集体也是有权收回。收回之后村集体分配给所需要的其他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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