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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与父母户口没分开,有没有影响?

农村宅基地确权,与父母户口没分开,有没有影响?
2020年09月24日 14:28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型肥料网

  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2020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宅地决定权的工作,在宅地的确权过程中,权利调查是重要的一步,有关人员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地的调查表,制作宗地的简图,制作土地为测量地做准备,所以大家所看到的住宅用地的统计,可能是在进行权属调查。

  

  现在各地的住宅用地的确权工作正在进行中,部分地区已完成确认工作,部分地区正在进行可靠的工作,现在,在住宅用地的确认权还没有完成的地区,住宅用地的确权作业正在进行中。

  一、农村宅地的确权登记依据文件资源有什么?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证明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当事人间法律达成协议、边界手续形成的土地调查表、地权所属分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履行其他文件等。

  请特别注意,在员工入籍之前,请准备好这些文件,也有需要重新发行文件的情况,如果不事先进行,宅地就得不到确认权,有可能损害自己住宅用地的权益。

  

  二、农村统计宅地离父母户口有什么影响?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的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地,其宅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标准,”因此,在确定了此次住宅用地权利时,也严格按照“一户一家”的要求,农村住宅用地的权利与父母的户口分开,有什么影响吗?

  在国土资源部下的“关于进一步加速住宅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中,宅地使用权按照“一户一家”的要求,原则上登记在“户”上。

  但是,考虑到实际户籍管理和住宅用地管理没有关系,“通知”规定了,那些符合当地分家条件,但没有分家,但是,未经许可分居,可以得到本农民的集体同意并公告,按照规定重新发行用地手续后,根据法律进行确定登记,国际使用的住宅用地未超过分家后建筑用地的总面积基准时,依法根据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定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不符合当地分家条件,在权利确定时会被特别处理,这种情况下的“独门多宅”和“超占有面积”也是确实的,如果不符合当地分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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