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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一小区:已售住宅原来是物业用房 谁将李鬼变李逵?

新泰一小区:已售住宅原来是物业用房 谁将李鬼变李逵?
2020年10月28日 21:12 新浪网 作者 山东人民广播电台

  日前,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有事大家帮》节目,在直播过程中,接到泰安新泰一位听众打来电话,反映自己买的房子,通过了网签,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原来房屋的性质不对。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李先生反映,他在2017年购买了当地一个名为华府新天地的楼盘,当时购房时被告知是“住宅”,并通过了房管部门的网签。然而,最近,他要去办理不动产证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因为,他购买的房屋性质不对,是物业用房,不允许买卖。而他的遭遇并非个例,在华府新天地小区,像这种情况的业主一共有12户。

图片来自网络

  听众李先生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呢?节目在第一时间连线了该楼盘的开发商,一位姓秦的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的确存在。原因在于,第一,当年这个楼盘的销售是外包出去的,销售人员没有跟购房者沟通清楚;第二,这些房屋当初的规划定义不清晰,只是标明不能当住宅用,并不能认定就是物业用房。

  不管开发商所说是真是假,问题毕竟存在,业主的利益毕竟受损。于是,在节目中,开发商提出了他们的解决办法:通过流程将这12套房屋变成公寓,来给业主办证。但这个方案,遭到了业主李先生的反对。在他来看,当初自己购买的就是住宅,现在变成了公寓,心理上难以接受,况且,二者在使用年限、学区房划分、水电收费标准等等,存在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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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相关政府部门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呢?《有事大家帮》节目先后连线了新泰市多个相关部门。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归规划设计院管。而当节目连线新泰市规划设计院时,这里的工作人员却表示,由于机构改革、职权划分,这事也不归他们管,让节目再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终,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这一事件进行了记录,表示会在线下去调查。

  说好买的是住宅,最终发现,却是不允许买卖的物业用房。是开发商李代桃僵,李鬼变李逵,还是另有隐情?既然不允许买卖,为何当初通过房管部门的网签?业主的利益如何保障呢?针对这一事件,节目还将做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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