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
禁限行区域
限行范围: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黄骅市人民政府
关于治理出租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正常的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沧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我市治理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严惩:
(一)私自伪造正规出租车车体颜色、标识、号牌、设施的“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
(二)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许可证件的“黑出租”非法载客行为(凡车顶挂出租标志灯、车内悬挂彩灯或空车灯、乱挂出租或站点名称字样等非法营运车辆,一律视为“黑出租”);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非法营运;
(四)非黄骅市出租车在黄骅市进行异地非法营运;
(五)本地出租车不打表、拒载、拼客等违规经营;
(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在整顿城市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过程中,对查处的公职人员从事黑出租、非法网约车营运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理;对妨碍公务、聚众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应树立自我维权和安全保护意识,拒绝乘坐非法违规出租车。欢迎广大群众对出租车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出租客运市场秩序。
特此通告
2019年10月10日
献县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清查行动
根据上级部署,献县对违建别墅开展专项清查整治。欢迎对违建别墅线索进行举报。
来源:中共献县纪委
来源:沧州交警微发布 阳光黄骅 献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