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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扫黑:一个月余七名公安局长涉黑被查!

黑龙江扫黑:一个月余七名公安局长涉黑被查!
2019年11月18日 18:53 新浪网 作者 直面传媒

  过去的一月余,黑龙江“扫黑打伞”进入小高潮。

  今天即1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公布了《黑龙江伊春专项督查"扫黑除恶打伞"问题》的通报,显示该市对金山屯区金某涉嫌黑恶势力团伙及“保护伞”问题以专项政治巡察方式介入,共计发现涉案党员领导干部44人,涉嫌“保护伞”干部5人,分别被立案审查、留置、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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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还显示,伊春市纪委监委在专项动态督巡中发现西林区有涉黑涉恶势力侵扰基层政权问题,牵头成立专案组,深挖彻查以柴某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涉案党员干部多达125人,其中80名被审查,涉及处级15人、科级以下65人,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均在列,分别被开除党籍、公职。

  事实上,伊春市纪委监委的专项动态督巡,只是进一个多月来黑龙江“扫黑打伞”的冰山一角落,整理发现,自10月10日开始,该省至少已有7名公安局长被查。

  据通报显示,被查的上述公安局长几乎全部涉黑。

  10月10日,黑龙江纪委公布,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巡视员闫子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履历显示,闫子忠被查时已退休一年多。退休前,闫子忠曾历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刑侦总队总队长;2010年7月—2016年10月曾担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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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官方通报:闫子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执法犯法,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漠视党的组织原则和选人用人制度,卖官鬻爵;私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大肆侵吞公有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十五天后即10月25日,绥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栾忠山被查。履历显示,栾忠山是一名老公安。1985年,栾忠山步入公安系统,担任绥化市(县级)公安局纪检科纪检员,之后一直在绥化市公安局直至被查。在短暂担任肇东市公安局局长后,2008年升任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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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资料显示,栾忠山被查前已退休近一年。虽然官方未通报具备违法违纪原因,但坊间传言,栾忠山的落马与涉黑有关。据当天记者网的一篇文章说:栾忠山被查或因涉黑恶保护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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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忠山被查当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支队长(正处级)崔义同时落马,一同被查的还有他的同事——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正处级)车福滨。

  资料显示,崔义被查前,曾先后在尚志市公安局局长与五常市公安局局长岗位上呆了7年之久。2015年10月,崔义调任哈尔滨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支队长一职直至被查。

  目前,官方尚未公布崔义被查的具体原因,但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车福滨落马的主要原因正是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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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称: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车福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目前正接受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履历显示,自2013年开始,车福滨先后担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副局长以及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副局长,2018年1月,其从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副局长升任现职务。

  仅仅一天后,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修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官宣查处。不出意外,刘修忠的落马也与涉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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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显示,2018年3月至今,刘修忠从黑河市公安局经济合作区分局局长一职升任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

  生于1968年的刘修忠,“科班”出身。毕业于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拿到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是一名老刑侦。

  不过这位老刑侦,却最终倒在了“黑伞”之下。官方通报,黑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修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

  半个月后的11月11日,另一位公安局局长赵平落马。

  赵平,2019年6月至今,担任绥化市公安局调研员,这是半个月内绥化市公安局被查的第二位领导。前一个是前述被查的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栾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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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无法得知上述两人被查是否有关联。

  据通报说:经查,赵平违反政治纪律,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规定组织招录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履历显示,1981年,赵平就进入绥化市公安局,做了一名派出所民警。2004年升任兰西县公安局局长,之后,又任安达市公安局局长兼督察长。

  2019年6月至被查前,担任绥化市公安局调研员。

  刚刚被查的是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局长王宪斌。两日前即11月16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对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局长王宪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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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查明,王宪斌其中一项“罪名”就是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经查,王宪斌违反廉洁纪律,在春节期间向其单位主要领导赠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超管辖办案、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涉嫌行贿犯罪。

  巧合的是,王宪斌也是一名老刑侦,早在1986年,王宪斌就进入海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之后历任海林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兼刑警大队大队长、海林市公安局副局长。2017年4月,从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局长调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处级侦查员。

  事实上,早在7月7日,王宪斌就已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而被带走调查。牡丹江新闻网消息称,王宪斌的落马或与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第3小组下沉督导牡丹江市有直接关系。

  王宪斌传出被查当天,披露此消息时的媒体同时报道说,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黑龙江省后,督导组第3小组已于6月11日起下沉牡丹江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第3小组组长徐辉强调,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第3小组这次下沉督导牡丹江市,重点是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聚焦“办案”“打伞”“断财”三个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边督边改,共同推进牡丹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开展。牡丹江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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