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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披露鸿茅药酒获奖真相:交钱就给奖?颁奖单位中药协被处罚

民政部披露鸿茅药酒获奖真相:交钱就给奖?颁奖单位中药协被处罚
2020年01月20日 22:42 新浪网 作者 直面传媒

  傲慢的中药协,终于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

  今天,即20日,民政部对中国中药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通报,中药协的被罚与之前鸿茅药酒获奖有关。

  此前,鸿茅药酒被中国中药协会授予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因引发舆论强烈质疑而进入公众视线。

  事件发酵后,中药协首次回应媒体,态度傲慢。

  据报道,12月24日,《炣燃科技》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上述奖项主办方中国中药协会,询问鸿茅药酒获得该奖项是否有标准可循,中国中药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肯定有标准,也有评的依据,但不方便透露。

  上述工作人员在回复媒体采访时甚至提醒媒体:怎么评奖是我们行业内的事,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别总盯着人家的故去不放。

  此后,其他媒体采访时都见识了中药协的“无礼与傲慢”。

  民政部披露鸿茅药酒获奖真相:交钱就给奖?颁奖单位中药协被处罚

  经过梳理,此后多家媒体采访中药协,都被“顶”了回来。

  看看,做了见不得人的事,还不让人说。不得不说,有点权力就把自己当大爷。

  话说,出来混早晚都是要还的。

  没过多久,在举国媒体的炮轰下与深挖下,中药协道歉了。12月26日,中国中药协会发布致歉函称,2019年12月21日,该协会在发布《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过程中,因把关不严,在表彰环节出现了争议较大的入选企业和个人,引发公众批评。“我们决定撤销本次表彰,纠正错误,规范管理。”

  所有人都知道,口碑几乎丧失殆尽的鸿茅药酒,能获得社会责任奖,肯定不是把关不严这么简单的。

  民政部披露鸿茅药酒获奖真相:交钱就给奖?颁奖单位中药协被处罚

  其实并没有特别的,为鸿茅药酒保驾护航不过还是钱罢了。

  鸿茅药酒的管理层应该深谙“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通过巨额广告费,轻松搞定各路媒体,登录各大卫视电视台。成为座上宾。同样也可以通过利益输送,让中药协为自己站台,背书。

  果不其然。根据民政部披露的信息显示,2019年3月,中国中药协会与中鸿兴(北京)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鸿兴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撰项目。

  协会授权中鸿兴公司在中药领域内开展《报告》组稿、招商、设计等工作。2019年10月《报告》(送审稿)编制完成,入编企业29家、入编区域19个。

  2019年12月21日,中国中药协会召开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报告》发布会。会议期间,协会授予鸿茅药业等20家企业“2018年度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授予19名企业相关负责人“2018中国中药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荣誉称号。

  此次活动中,共收取费用84.9万元,支出64.171万元,违法所得20.729万元。

  调查反映,此次表彰未设评比标准和评选程序,仅根据《报告》中载明的相关企业情况,由中鸿兴公司提出获奖名单,以中国中药协会名义颁发了获奖证书和牌匾。

  是的,没错,所谓的表彰,评奖,根本就没有什么标准,更没有评选程序,基本上属于交了钱就能拿到奖。

  花钱买奖,鸿茅药酒为何如此热衷?道理很简单,无非是为了宣传当噱头,忽悠更多消费者,让更多的人错以为“国家都给鸿茅药酒发奖了!

  对于这种手段.......

  民政部披露鸿茅药酒获奖真相:交钱就给奖?颁奖单位中药协被处罚

  通报还显示:中国中药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中药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中国中药协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民政部指出,近年来,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收费的案件频发,民政部已对多个存在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各社会组织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民政部同时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在参与社会组织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提前查询网上公开的《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甄别该类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凡是不在该保留项目目录内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均不得开展。

  事实上,除了中药协,同样傲慢的还有鸿茅药酒。作为事件的主角,自始至终没有回应过一句,更没有因花钱买奖而向公众作出任何解释与致歉。

  坚持“沉默是金”的鸿茅药酒看着中药协被炮轰、被处罚,稳坐钓鱼台。难道,收钱颁奖中药协被罚了,而买荣誉与奖项的鸿茅药酒就安然无事?

  中央政法委官方公号《长安剑》刊登的文章《鸿茅药酒“明星企业”荣誉被撤:只因这个致命的“人格缺陷”》说。法律赋予企业人格,让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一样,在法律范围内有能力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如果真把“鸿茅药酒”想象成一个人,这将是怎样的一个人?他自大傲慢,容不得别人指出他的错误,哪怕一篇阅读几千的网贴,也要恼羞成怒大动干戈,面对千夫所指不为所动,事发多日连一个起码的回应和说明都没有。

  文章说:出了问题不可怕,关键是要有正确的态度,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承担责任,谦卑自省,扎实整改,才会得到公众的谅解。然而,作者的苦口婆心似乎打动不了鸿茅药酒。

  对该文章记忆深刻的还有这么一句话:这个奖,一个敢发,一个敢领,前者让人疑惑,“国字头”的金招牌,评选流程为何不审慎?后者让人怀疑,那个曾经对个体傲慢跋扈的企业,最后到底是真诚悔改,还只是收敛锋芒,准备卷土重来?

  这件事画上了一个句号,但给我们留下的思考却一直在延伸:什么才是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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