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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共青团中央机关刊物公开炮轰陈有西:已涉嫌违法

重磅!共青团中央机关刊物公开炮轰陈有西:已涉嫌违法
2020年06月27日 14:03 新浪网 作者 直面传媒

  重磅!共青团中央机关刊物公开炮轰陈有西:已涉嫌违法

  但陈有西之后回应说:收到很多媒体记者的来电,询问更多的案情。也见到了被害人代理律师,接受媒体采访,详细披露庭审情况的发言。别的内容不作评价,他转述我的庭审质证意见和发言 ,大量虚假不实。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关于王振华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之类的话。有庭审记录和录像为证。

  事实上,深陷舆论漩涡的陈有西,并不乏支持者。

  日前,有资深律师刊文表示,误读陈有西律师就是误解律师职业;更不该把辩护律师被押上道德审判席。

  “这就是律师为坏人辩护的价值,就是防止公权力的肆意侵害。”上述观点文章说,陈有西律师作为履行律师职责的所有言行,不论是否妥当,不论是否应当受到谴责,只要没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是不应被押上舆论道德审判席的。

  另一个支持者是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6月23日,俞敏洪发布视频谈起王振华猥亵儿童案。

  他认为王正华判确实5年太轻了,但大家骂陈有西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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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敏洪说:律师就是全力以赴为自己的雇主来服务的。如果王振华罪名成立就应该重判,尤其他还是知名企业家,我觉得他玷污了企业家的名声。

  然而,也就在昨天,共青团中央主管主办的《中国青年》杂志公开刊文炮轰说:保护幼女是良知和底线,陈有西已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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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指出:近年侵害幼女的案件时有发生,从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家长、学校或其他有监护职责的社会团体、职能部门没有完全尽到管理和监护义务。

  文章引述刑辩律师贾保民说:陈有西最大的问题是他的辩护方向引发了群众的不满。虽然在没有完整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辩护方向进行评判是不严谨的,但是从陈有西公布的“无罪辩护”理由(如作案时间不足、从来不碰16周岁以下儿童等)来看,这是非常不充分的。文章还引述说,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不管是国家司法人员,还是辩护律师,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信息,都具有保密义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案卷材料,除依法查阅、摘抄、复制以外,未经本院院长批准,不得查询和摘录,并不得公开和传播。从这些角度来讲,陈有西披露非公开的庭审细节已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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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中国青年杂志由共青团中央主管主办的机关刊物。即是共青团中央主管主办的历史最长的红色媒体,也是中国大陆现存历史最悠久的杂志。事实上,作为党办刊物,中国青年杂志并不是第一个旗帜鲜明地炮轰陈有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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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全国妇联机关报——中国妇女报言简意赅地炮轰说:底线不存,又何须遮羞布?文章炮轰说:在此,必须指明的一点是,为保护受害女童的个人信息,法院一审未公开庭审,而陈有西在发文中指出了上海的鉴定机构, 还赤裸裸地写明“新鲜伤痕”、“阴道撕裂伤”、“二级轻伤”等细节。如此案情细节的透露,何以保护受害者的隐私?而是极有可能造成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二次受害。在公开的舆论场上,这番操作破坏了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的保密原则,违背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和最大化保护的原则,未免有失律师职业的客观、理性、专业。

  文章还指出,陈有西律师如此表达是为了给王振华脱罪,但是把所谓的“不找16岁以下的”视为一种“底线”的表现,俨然成了不法行为的精准实施者,以此来粉饰被告方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打击的嫖娼行为,令人不齿。

  值得一提的是,近两年,团中央旗下媒体与新媒体一直比较活跃,并多次率先对多起涉事公司或企业展开炮轰。

  前次涉事的视觉中国。在团中央官微的怒怼下,视觉中国不仅口碑与形象尽毁,还被有关部门调查,并下线整改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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