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
天津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
就要同步复课开学
开始正常上课啦!
5月上旬或中旬
全市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毕业年级也将分专业、分批次
有序复课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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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天津开学时间定了!
我们的校园正在有序恢复
往日的频率
每年春季天津高校的教师招聘
也拉开帷幕啦!
这一期广播君为大家整理了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招聘教师的条件和需求
想要成为高校园丁的你
千万不要错过哦
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军委民航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现根据国家、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8名,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
公开招聘方案在中国民航大学门户网站(www.cauc.edu.cn)“人才招聘”、“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要求: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起始学历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研究生毕业(博士优先)。如获得过中国民航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并在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学历可放宽至应届本科毕业。
6.年龄要求:本科为22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27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毕业学校:本科、研究生为高水平大学毕业。
8.专业要求:优先录取与我校相关相近专业(航空航天类、机械类、电子类、交通运输类、经济类、管理类、计算机类、法学类、英语等专业)或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公安等专业。
9.英语水平: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雅思(学术类)6.5分及以上、PETS5级55分及以上、托福9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四级、八级60分(合格)及以上,可作为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替代条件。海归人员,如在以英语为主要语言的国家学习或工作两年及以上者,英语水平证书可不做要求。
10.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1.性别要求:因我校机务、空管、飞行等专业以男学生为主(男学生占90%以上),且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故此次招聘辅导员共计8名,其中男性辅导员计划不少于6个,女性辅导员计划不多于2个。
12.其他要求:热爱辅导员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互联网络,在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13.经学校录用的辅导员需本人承诺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八年及以上。
14.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当年毕业的学生(考虑到海外毕业生学历学位认证等问题,海外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10月1日之后毕业且2020年可办理派遣报到的学生)。
1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国家、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及相关说明将在中国民航大学首页(www.cauc.edu.cn)“人才招聘”、“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民航大学“人才招聘”专栏发布(因为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审核者恕不另行通知)。在满足招聘辅导员性别比例要求基础上,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前,需先进行人岗匹配测评和职业行为风险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笔试成绩,仅供参考。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思政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笔试成绩在招聘辅导员性别比例要求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有多个最高分或多个最低分时,只去掉一个最高分或最低分)。面试评委不少于7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人才招聘”专栏通知。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招聘辅导员性别比例要求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由适岗考察结果确定岗位人选。
(六)政治把关考察
政治把关考察包括政审和政治把关谈话,应聘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把关考察。政审和政治把关谈话未通过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政治把关谈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政审表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八)适岗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用人单位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适岗考察。适岗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参加考察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九)学校研究决定
适岗考察通过的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十)公示与聘用
校长办公会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由学校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人员需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满足性别比例要求基础上,依据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适岗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规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24092239
监督电话:022-24092242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大学城内,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633人,教职工2343人。现因发展需要发布招聘公告,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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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岗位年龄条件: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经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和紧缺专业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方案发布七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者需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并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
1.本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2.身份证、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和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
3.近五年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4.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5.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部门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人事处对各单位资格审查和初选结果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形式包括面试、试讲、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成绩)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考核由各用人部门专业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招聘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实践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三、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对有违反《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中招聘纪律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66266,联系人:刘老师郭老师
监督电话:23766666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1992年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授权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牌,2006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中医学、护理学现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现因发展需要发布招聘公告,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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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2020年4月16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此次招聘通过天津中医药大学人事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tcm.edu.cn/zpsys),不接收投递纸质简历应聘报名(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为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外网须使用VPN登录链接报名网址(VPN使用说明网址:http://xjzx.tjutcm.edu.cn/info/1033/1126.htm),
用户名:zhaopin,密码:59596112。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ut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考核
招聘部门组织技能考核(主要包括试讲、学术报告、实验操作等),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岗位1:2的,按照实际人员参加面试。
部门推荐参加学校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仅供参考。
(四)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用专业问答等形式的面试考试,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由学校组织召开,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2,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www.tjut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自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最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学校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报到证(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2-59596112人事处李老师
监督电话:022-59596106监察组郭老师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现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因发展需要发布招聘公告,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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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系国内外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0日
报名方式:登陆我校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fe.edu.cn/zpsys/,报名要求详见系统通知。
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内,不允许反复申报、更换岗位,请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后进行申报;
2.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部门)和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查询个人初审结果,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到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请关注网上招聘系统通知。
地点:天津财经大学行政楼二楼人事处214室
需携带的资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自大学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研究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本人纸质简历、英语类证书等材料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将所有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和学历认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安排请关注我校网上招聘系统通知,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面试考核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分部门、学校两级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保留一位小数,在进行分数评价的同时,明确是否同意录用。未通过部门考核的(分数低于及格线或同意录用的票数未达到评委数一半以上)不进入学校考核,通过部门考核的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以不超过岗位计划人数的2倍数量进入学校考核,学校考核的评价办法与部门考核相同。面试成绩按照部门考核占60%与学校考核占40%加权计算得出,未通过学校考核的不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被我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三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面试考核之后各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88186155(张老师)
监督电话:022-88186072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原名天津商学院,由国家商业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于1980年创建。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7年学校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现因发展需要发布招聘公告,具体需求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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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科研条件、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岗位年龄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中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按要求执行,没有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符合学校博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条件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符合学校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条件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聘人员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商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s.tjcu.edu.cn/zpsys/,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各岗位报名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招聘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9793、022-26667665。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初审。报名截止后,将于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复审:复审形式、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招聘系统通知。
(三)面试考核
学校可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面试、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学术讲座、视频答辩、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思想政治、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发展潜力等多方面。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
各学院(部)对应聘人员进行院(部)级考核。院(部)级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院(部)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推荐正选人员至学校进行校级考核,同时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推荐递补人员至学校进行校级考核。
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校级考核。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得票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为校级考核合格。校级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学校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业大学网站主页(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日期、地点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学院(部)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多种形式的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未按照规定时间、规则考察或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职手续,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除特殊情况经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协议。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校内待遇按《天津商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天津商业大学博士学位教师招聘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及相关政策解释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教师岗)到岗工作第一年均须从事一线辅导员等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我校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9793、022-26667665;
举报或投诉电话(驻天津商业大学纪检监察组):022-2668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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