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提醒 | 天津中心城区拟新增一批“电子眼”!

提醒 | 天津中心城区拟新增一批“电子眼”!
2022年08月12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天津经济广播

  8月11日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公告

  我市5个区新增(迁移、升级)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其中

  和平区

  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

  14处

  河东区

  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

  38处

  河西区

  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

  2处

  南开区

  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

  5处

  红桥区

  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

  5处

  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8.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9.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点位明细

  和平区

  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明细

  河东区

  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明细

  河西区

  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明细

  南开区

  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明细

  红桥区

  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明细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机动车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