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延边支队巡逻六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松长高速4公里加500米处,有一辆大货车发生自燃。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赶往事故现场,同时联系消防部门和路政部门进行联合救援。

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后,只见货车轮胎处火光冲天,周围弥漫着刺鼻的焦味和滚滚浓烟,能见度极低,稍有不慎,火势就可能蔓延至整个车身,甚至引发爆炸。
执勤民警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兵分两路,一组迅速在车后摆放反光锥桶,设置警示区域,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另一组则冲向警车,取出灭火器,朝着起火点奔去。尽管火势凶猛,但民警咬紧牙关,一次次手持灭火器靠近轮胎。然而,火势太大,灭火器的作用微乎其微。

就在这时,消防部门和路政部门相继赶来。执勤民警协助消防部门铺设水带,引导他们找准起火点。最终,在多部门人员配合下,火势终于被成功扑灭。司机师傅紧紧握着交警的手,声音颤抖地说:“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来得及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随后,民警又帮忙联系车辆维修人员,协助司机师傅将受损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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