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商户注销≠债务清零 预付卡退款责任不能“注销”

商户注销≠债务清零 预付卡退款责任不能“注销”
2026年10月30日 09:14 新浪网 作者
avatar
北方法制报 北方法制报

  不少市民喜欢在美发、美容门店充值办卡,享受充值赠送的优惠。可一旦店铺关门、商家注销工商登记,很多消费者会犯难:个体户都注销了,这笔预存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

  王某在本地一家理发店办理会员充值,充值1000元,店家额外赠送500元消费额度。之后,这家理发店办理了注销手续,但经营者张某依旧挂牌继续经营美发服务。没过多久,门店无法正常营业,王某卡内还有余额没有消费。王某多次和经营者协商退款,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主张返还自己实际充值的本金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充值付款和经营者之间就形成了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关系。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就应当如约提供对应的服务。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只是经营主体资格消亡,并不会免除经营者的民事债务,经营者不能借着注销,逃避退还预存款的合同义务。据此,法院依法缺席判决,由经营者张某限期返还王某预付款1000元。

  通讯员:仇 林

  初审:广辉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来自于:吉林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