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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规定校内不得设小卖部引社会共鸣 家长拍手支持“禁卖令”

《指南》规定校内不得设小卖部引社会共鸣 家长拍手支持“禁卖令”
2021年07月26日 10:39 新浪网 作者 肇庆西江网

  西江日报记者 杨永新

  今年6月,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当中第六章“膳食营养保障”第二十五条提到,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等。“指南”发出后,引发社会热烈反响,肇庆的家长和老师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端州某小学的陈老师赞同教育部的做法,认为学校是学习的地方,小卖部或超市虽然给学生带来一定的方便,但隐形的影响更大,“看得见的是,部分学生手头有了零花钱,放学就想着买东西吃,有的一天不买零食就心痒,学习的注意力难以集中,这是不良习惯。看不到的是,生活太便利,学生就体验不到什么叫忍耐、克服困难等,难以养成良好的控制力,对日后的生活和工作会有很大的影响。”他说,学校没有小卖部,在校内的这段时间,那部分学生就会无形中养成节食、控制欲望的习惯。

  市民李锋的女儿正读小学,在他看来,在学校内设置小卖部或超市,老板从经济利益出发,会售卖各种零食,如果监管不到位,学生吃了一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物,有害身体健康。“教育部出台此新规,可以有效杜绝这方面的健康安全隐患,因此我举手赞成。”

  从事教育培训的叶钢老师认为,如果提供寄宿的学校,又规定学生不能外出,原来的小卖部或超市可能就方便了学生,如今规定不能设置小卖部或超市后,这就要求家长或学校,更周到地为学生提早准备相关生活用品,“现在有电话很方便,打个电话,家长就能及时送来。”

  记者从端州区教育部门了解到,目前,该区各中小学校内没有设置小卖部或超市,饭堂的饮食品种丰富,基本满足学生的需求,而校内也设有白开水或直饮水,不需要以饮料解渴。

  肇庆加美学校高中部孙校长告诉记者,如果在学校设置小卖部或超市,一定程度让学生养成花钱购物的习惯,有的甚至奢侈浪费,对此,学校早就意识到,因此该校开学时已收取了学生的生活费用,学生所需的生活用品,学校都会全部提供,不必要再额外购买,所以该校没有设置有小卖部或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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