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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720元/月 首次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肇庆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720元/月 首次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2021年12月02日 10:46 新浪网 作者 肇庆西江网

  西江日报讯(记者 赖小琴)近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12月1日起,肇庆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

  此次肇庆仍按三类标准调整。相比上一次即2018年的调整,肇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550元增加至17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5.3元增加至17.0元。

  省人民政府在此前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这是广东首次以省政府文件明确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

  肇庆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此次调整,也是首次推动将不完全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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