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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打造24小时综合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深圳市光明区打造24小时综合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2019年09月19日 16:31 新浪网 作者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光明区成立后,将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设置在区司法局。作为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参与单位,区司法局成立之后迅速进入角色,抓住群众诉求随机多样与法律服务资源分散、稀缺这一主要矛盾,积极开展各项行之有效的举措,助力全区法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向群众普及。

  深圳市光明区打造24小时综合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1+2+3" 打造"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

  9月12日,光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奕飞为维珍妮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揭牌。除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律讲座、矛盾纠纷化解等基础公共法律服务外,工作室根据园区产业特点,特别设置了"法律服务便民超市"、"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以及"跨境执行服务"。

  今年以来,光明区司法局制定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用"组建一支专业队伍,建立两项工作机制,打造三大服务平台"的举措,创新性地实现社区法律顾问"1+1+N"常驻模式,变"走读生"为"住宿生",变"一个人服务"为"一个团队服务",并开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打造线上与线下结合,实体与虚拟结合,"随时、随地、随心"的24小时综合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自2019年5月社区法律顾问到岗开展工作以来,全区各社区法律顾问共参与受理矛盾纠纷1373宗,已化解1169宗,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642人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4场,在社区开展法治讲座或培训96场,为社区、居委会、股份公司审查重要文件416份,出具法律意见347宗,协助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28宗,协助街道、社区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3宗,其他事件129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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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级+培训" 人民调解水平稳步提升

  在光明区,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交警大队的"老洪调解工作室"和玉塘街道的"晓燕信访调解工作室"。无论"老洪"还是"晓燕",都是光明区在学习发展"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形式的新探索,也是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

  2019年1月,《光明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出台,创新性地设置了助理人民调解员、初级人民调解员、中级人民调解员、高级人民调解员、首席人民调解员五个级别。采取自下而上的评定方法,先由基层人民调解员根据评定条件要求申报,司法所审核上报,最后由区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评定,并颁发聘书。"分级+培训"的工作举措,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与荣誉感,全区人民整体调解水平稳步上升。

  自光明区挂牌以来,全区各级调解机构共受理矛盾纠纷5245宗,成功调处5043宗,协议涉及金额6017万元,调解成功率为96%,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目前已在区人民法院、区交调委、各街道派出所及31个社区完成41套在线司法确认设备建设工作,并已成功进行47宗人民调解案件在线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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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心服务 助社矫人员回归正途

  2019年9月3日,光明区社区矫正中心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伍某等5名矫正对象在玉塘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送来印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以表达对区司法局和玉塘街道司法所的真挚谢意。伍某表示,被捕判刑时自己非常慌乱无助,生活和工作中也常因异于常人的身份而感到自卑、难堪。在司法所及区司法局的悉心教导和帮助下,通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辅导、走访慰问等多种途径,伍某逐步学会正确看待社区矫正,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并能积极投身社会公益。

  近一年来,光明区司法局通过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等,探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矫工作机制,帮助424人解除矫正。

  6月13日,光明区司法局正式启用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室,并积极引入心理矫治,对全区所有社区在册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截至目前,共建立心理档案100余人,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普识教育活动3批次315人次,提供心理团体服务2批次43人次,提供一对一心理辅导28人次,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动态。

  文/图:司新宣、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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