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男子强奸13岁女孩获刑5年9个月,女孩重度抑郁多次自杀索赔20万元,法院:已受到刑罚,赔偿治疗费6295.85元

男子强奸13岁女孩获刑5年9个月,女孩重度抑郁多次自杀索赔20万元,法院:已受到刑罚,赔偿治疗费6295.85元
2023年08月04日 10:17 新浪网 作者 观察者网微丢视频
男子强奸13岁女孩获刑5年9个月,女孩重度抑郁多次自杀索赔20万元,法院:已受到刑罚,赔偿治疗费6295.85元 男子强奸13岁女孩获刑5年9个月,女孩重度抑郁多次自杀索赔20万元,法院:已受到刑罚,赔偿治疗费6295.85元
#男子强奸未成年被开除公职称十分后悔#【男子强奸13岁女孩获刑5年9个月,女孩重度抑郁多次自杀索赔20万元,法院:已受到刑罚,赔偿治疗费6295.85元】#男子强奸13岁女孩获刑并赔六千余元# 近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判决书。2022年6月,男子白某某通过社交软件与13岁少女贺某某聊天,后以金钱引诱贺某某见面。7月14日,白某某在明知贺某某未满14周岁情况下,哄骗其至城市广场某室,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白某某的犯罪行为致贺某某患重度抑郁症、焦虑症,多次自杀、失明,休学在家无法正常生活。贺某某多次到他地治疗,花费数万元,贺某某母亲也辞去工作陪在其左右。贺某某诉求白某某赔偿治疗费10万元,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此案诉讼费。白某某认为,自己公职被开除十分后悔,在监狱服刑改造,无工资收入,无法满足贺某某的诉讼请求,家中父亲年事已大也无能力赔偿。法院认为,白某某与未成年的贺某某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给贺某某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贺某某花费的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白某某应当给予赔偿。最终判决:白某某赔偿贺某某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共计6295.8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
Video Player is loading.
00:00/00:00
当前音量:0%
Loaded: 0%
20:19
  • 复制视频网址
  • 拷贝调试信息
  • V11220.210521.03

视频加载失败,请查看其他精彩视频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5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广告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