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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2020年08月04日 11:10 新浪网 作者 房天下

  2020年8月26日,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纪念日,很多人都相信这一天中央会给深圳送来“大礼包”:深圳扩容。

  7月28日,东莞市发布了“暂停滨海湾新区各类建设行为”的通告,东莞滨海湾新区距离深圳市区仅有60公里,是东莞对接深圳的桥头堡。

  紧接着7月29日,惠州惠阳发布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相关建设用地规划控制的通告》。深圳惠阳同样也距离深圳市区60公里,是深圳和惠州的交界地带。

“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这两则公告直接引爆了市场关于“深圳扩容”的猜想:东莞滨海湾新区和惠州惠阳可能会被划入深圳。

“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深圳确实有“扩容”的内在需求,尤其是如果未来要对标全球中心城市的定位,深圳“扩容”是推动深圳城市升级的必然手段。

  尤其和其他三个“全球中心城市”比较看,深圳确实太小了:一个北京接近10个深圳那么大,但人口只有深圳的2倍,深圳太拥挤。

“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深圳经济特区虽然历史上曾经有过三次“扩权”,但历史上还没有过行政区的“扩容”:第一次“扩权”是从蛇口工业区变成深圳经济特区,管理面积从2.14平方公里变成了327平方公里,这是深圳经济特区第一次站上中国历史舞台。

  第二“扩权”是在2010年,把深圳市的两个区划归深圳经济特区管理,从而把经济特区的管理面积从327平方公里扩展到了1991平方公里。

  第三次“扩权”是在2018年,把深汕合作区468平方公里范围正式划归深圳经济特区管理,把深圳经济特权的管理面积扩张到了2500平方公里。

“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也就是说,深圳经济特权在历史上的三次调整,都是“扩权不扩容”,只是把自己的管理面积扩大了,但行政区上并没有调整过,深汕合作区到目前为止行政区上还是属于汕尾。

  近些年来部分中心城市的扩容,其中一个途径就是把周边地区直接并入中心城市,实现了行政区划的合并。

  例如 2011年,通过“三分巢湖”,原地级市巢湖的居巢区、庐江县划归合肥。2016年,简阳市正式划归成都代管。2017年,西安代管了西咸新区。2018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撤销莱芜市,将其所辖区域划归济南市管辖。

“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这种模式,可以称之为“行政硬扩容”的概念,即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周边地区纳入到中心城市行政区划范围。这种模式未来也可能还会继续。

  但是行政区划的调整总体上比较复杂,原因就在于行政区划调整的动作太大,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协调,因此中心城市要想实现“行政硬扩容”并非易事。

  比如类似深圳、厦门、宁波这些计划单列市,在财政上与所在省是“分灶吃饭”,要并入周边地区,存在着较大阻力,难度较大。

  再比如关于广州与佛山合并,也是一个民间的老话题,但要合并佛山这样的万亿级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基本上是做不到的。

  再比如像北京、上海这样的超大城市,由于严控户籍人口的规模,以防止大城市病,因此要合并周边城市也比较难。比如廊坊北三县一直传闻要“入京”,但一直都没有实现。

  在“行政区硬扩容”较难实现的情况下,更多的中心城市正在寻求通过打造大都市圈,通过放松落户来打破户籍壁垒,通过打造跨区铁路来加快同城化的方式,实现中心城市的“软扩容”。

  比如宁波近期公布了“关于全面放宽落户条件的公告”,提出宁波将给予舟山户籍人员迁移户口同城待遇,舟山市区户籍等同于宁波市区户籍,舟山县市户籍等同于宁波县市户籍。

“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当前南京都市圈也在持续深入推进,南京与周边地区产业融合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便捷的交通也拉近与周边城市的距离,安徽滁州人乘坐高铁18分钟就可抵达南京南站。

  5月11日,南京发布了长三角一体化《南京实施方案》,里面频繁提及南京都市圈的发展,南京还将加快修编《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并争取上升到国家层面。

“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由此可见,“都市圈”这种概念的出现,说明中心城市行政区的“硬扩容”越来越困难了,相反“软扩容”逐渐成为了主流。

  4月2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中就提出:加快推进深圳都市圈规划编制,协调莞惠河汕四市共同参与。

“深圳都市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

  充分说明深圳的未来也是“软扩容”,行政区划的“硬扩容”估计难,核心承载体也是“深圳都市圈”。最近网上也爆出了一份“深圳都市圈重大行动计划”,也印证了深圳都市圈的存在。

  根据这份文件,“深圳都市圈”将赋予深圳以下权利:

  1、设立深圳都市圈合作办公室。

  2、申请深圳都市圈部分联合立法权。

  3、统一编制深圳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

  4、赋予深圳在深圳都市圈范围内部分事项的省级行政审批权。

  5、创新都市圈用地政策。

  6、建立跨区域运营国资平台。

  7、试点GDP统一核算考核机制。

  这个方案跟北京城市副中心被赋予“市级管理权限”基本上是如出一辙。

  其实深圳、东莞、惠州的融合发展早在2009年就已经被提出,但历经10年时间,三市的融合度并不够高,基本上还是各干各的。

  本次建立“深圳都市圈”,其实是以深圳、东莞、惠州惠阳、深汕合作区、深河合作区五地为基础,探索构建共保共治的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打造一个能普遍推广的广东方案罢了。

  所以,所谓的“深圳都市圈”,其实就是广东版+放大版的“通州+北三县”的协同发展示范区,它至少会给“环深”地区带来三大好处:第一,会带来城市地铁的互联互通,深圳及东莞的地铁可能会通往惠州。

  第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周边城市的产业升级。第三,带来更多的购房群体,推动楼市同城化。这种好处唯一的不确定性就是“时间”。

  每个都市圈的协同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培育,通州+北三县的协同发展从谋划到出台,时间长达2年,一直到2020年3月才出台“协同发展规划”,城市铁路才开始有了互联互通的方案。

  深圳都市圈现在才提出想法,预计整体规划出台至少要到2021年-2022年了,等待未来发展成熟,那就要“猴年马月”了。

  其实由于中国存在很强的行政区障碍,最好的区域协调发展方式就是“行政区硬扩容”,只有通过行政区扩容,才能真正打破行政区划障碍,才能快速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因此不管是对于深圳来说,还是其他的中心城市来说,如果能够实现行政区的扩容,才是真正的扩容,“扩权不扩容”的发展速度会慢很多。

  所以,如果深圳本次能够实现真正的行政区扩容,那就会快速推动深圳的城市发展,一个全球中心城市将会很快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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