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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18类商事主体可使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允许“集群注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银川18类商事主体可使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允许“集群注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2020年09月19日 01:45 新浪网 作者 房天下

  日前,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集群注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新消息报记者张雪梅

  《通知》明确,允许从事高新技术研发、软件设计、文化创意、动漫制作、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商务咨询策划代理、工业设计、股权投资、乡村民宿经营、食品销售、学生校外就餐休息服务、洗染服务、摄影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不含医疗美容)、家用电器修理、服装零售、日用品零售、便利店零售服务等18类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相对较小的商事主体使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同时,对同一门牌号码,但属不同楼层、不同房间的地址,申请人在办理申请时应在地址后予以明确标注,不视为同一地址;原商事主体已不在其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但未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该地址可由新商事主体作为登记住所使用。

  据介绍,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此次还进一步放宽了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支持各创业创新园区、创业孵化企业等实行集群注册,解决创业者和新业态企业无固定办公场所办照难的问题。银川市依托阅海湾中央商务区、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IBI育成中心等创业创新园区功能,为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实现一个地址注册多家企业,形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就是说,企业无须自己租赁住所或办公场所,而是由银川市各个创业创新园区等提供住所托管服务,进行注册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同时,银川市登记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住所以外、本县(市)区范围内可以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可不办理分支机构(分公司),实行“一照多址”。

  目前,银川市已有4008家没有住所的市场主体进行了集群注册登记。银川市阅海湾商务中心、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银川IBI育成中心等创业创新园区已成为集群注册的主阵地,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116户,其中银川IBI育成中心宁夏“好活”灵活就业共享经济平台登记个体工商户980余户。

  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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