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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10日,这类小区可申报物业服务补助资金!

截至7月10日,这类小区可申报物业服务补助资金!
2021年06月21日 09:43 新浪网 作者 房天下

  近日,市住保房管局下发了《2020年度杭州市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工作指引》的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度申报工作,哪些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报?

  哪些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报?

  2020年度经济适用房、农转居公寓或者老旧普通住宅小区项目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所在地社区,且符合《杭州市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补助条件的。

  1.经济适用房、农转居公寓(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小区

  (1)属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房、农转居公寓(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小区;

  (2)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企业实际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符合以下要求:如为前期物业服务的,不低于当前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丁级标准且不高于丙级标准,即有电梯住房不低于0.71元/月/平方米,不高于1.56元,无电梯住房不低于0.56元,不高于1.19元。如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的,不低于丁级标准且不高于甲级标准,即有电梯住房不低于0.71元/月/平方米,不高于2.75元,无电梯住房不低于0.56元,不高于2.25元;

  (4)如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申请前一年度物业管理项目考核累计扣分少于5分(含)。如为非备案项目,街道社区参照物业管理项目考核标准对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认定达标;

  (5)申请补助时间段内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达到70%(含)以上。

  2.老旧普通住宅小区(街道社区引入物业企业)

  (1)属于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老旧普通住宅小区;

  (2)由街道社区引进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企业实际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符合以下要求:不低于原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且不高于当前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甲级标准,即不低于0.15元/月/平方米,有电梯住房不高于2.75元,无电梯住房不高于2.25元;

  (4)街道社区参照物业管理项目考核标准对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认定达标;

  (5)申请补助时间段内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达到70%(含)以上。

  3.老旧普通住宅小区(业主聘请物业企业)

  (1)属于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老旧普通住宅小区;

  (2)通过业主共同决定,由业委会、自管小组等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企业实际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符合以下要求:不低于当前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丁级标准且不高于甲级标准,即有电梯住房不低于0.71元/月/平方米,不高于2.75元,无电梯住房不低于0.56元,不高于2.25元;

  (4)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且申请前一年度物业管理项目考核累计扣分少于5分(含);

  (5)申请补助时间段内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达到70%(含)以上。

  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自2021年6月10日开始申报,至2021年7月10日结束。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视作放弃申报。

  补助标准

  根据项目性质不同及物业服务费收缴率情况,补助标准为0.15-0.3元/月/平方米不等。

  拨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企业自行安排;拨付街道、社区的,应当用于相应项目的物业管理用途,包括补助物业服务企业为提升小区居住环境、服务质量而投入的涉及保安、保洁、保绿、保序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成本,或者根据服务质量考核情况进行适当奖励。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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