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迎来正式施行。
2020年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在《契税法》实施前,部分市民发现,朋友圈有传言称,契税税率上升,优惠取消,买房成本将增加,要赶在9月1日前买房。
但是,据上述个人住房销售转让需缴纳的税费表格中,买受人需缴纳的税费即契税为:购买区县内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含)以下】,契税缴纳金额为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且不得低于最低计税价格)x1%;购买区县内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上),契税缴纳金额为成交价格(同上)x1.5%。购买区县内家庭第2套改善性住房【90平方米(含)以下】,契税缴纳金额为成交价格(同上)x1%;购买区县内家庭第2套改善性住房(90平方米以上)契税缴纳金额为成交价格(同上)x2%;其他情形成交价格契税缴纳金额为(同上)x3%。此外,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税费同上。
然后我们看一下在财政部官网的“政策发布”板块《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其中《公告》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实施之后,原有的契税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
最终答案就是只要优惠政策还在执行,实际的契税就没有进行调整。除此以外,公告中也对其他几种免契税的情况进行了解释:
1.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所以,不要轻易相信那些在朋友圈内随便忽悠契税要涨,赶紧买房的置业顾问或者房产中介,房住不炒才是主旋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