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20日,淮南市公安局、淮北市公安局分别举行因公牺牲的曹伟同志、戴志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追授仪式,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东明代表厅党委专程上门送奖。
▲张东明主任为曹伟同志家属颁发证书
▲张东明主任为戴志军同志家属颁发证书
曹伟同志生前系淮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曹伟冲锋在前、全心投入、夜以继日开展案件侦查工作,2019年4月11日凌晨,因劳累过度,突发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3岁。曹伟同志牺牲后,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淮南市文明委追授曹伟“淮南好人”荣誉称号,共青团安徽省委、淮南市委分别追授曹伟“青年五四奖章”,中共淮南市委授予曹伟同志“淮南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曹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追授仪式现场
戴志军同志生前系淮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2019年8月26日凌晨,戴志军同志在境外办案过程中突发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4岁。戴志军同志牺牲后,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 “安徽好人”“淮北市优秀共产党员”“淮北市道德模范”等称号。
▲戴志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追授仪式现场
曹伟、戴志军同志是“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安徽省公安厅号召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法治意识,学习他们心系群众,造福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优良作风。
▲曹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追授仪式现场
▲戴志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追授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