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宁警方]
日前,建宁县辖区谢大爷跟往常一样,来到集市赶集。这时一名中年女子主动上前拉住谢大爷的手进行亲切搭讪。正当谢大爷愣神之际,女子趁机将其手指上的金戒指悄悄脱下,随后逃离现场。谢大爷发现戒指不见后便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围绕案发地点进行重点排查,通过走访调查和查阅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身份,一个4人犯罪团伙浮出水面。民警果断出击,于当日将刘某考、卢某、蒋某等3人抓获。
经审讯,刘某考、卢某、蒋某平日游手好闲,没有收入来源,便萌生扒窃想法,并将苗头对准中老年男子,由齐某梅(女,湖北人)主动对中老年男子进行搭讪,趁机扒窃受害人随身财物,其余三人负责戒备和掩护,如遇突发情况及时驾车逃走,所得赃款4人瓜分。目前,齐某梅已逃至湖北荆州。
12月11日,刑侦大队组织警力前往荆州对齐某梅实施抓捕,当天下午成功将其抓获,至此,这个在建宁进行扒窃的4人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
到案后,四人对各自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考、卢某、蒋某、齐某梅已被建宁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温馨提醒
子女应该多关心老人,提高老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财物,以防被盗。
法律法规-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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