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由阆中市人民法院、阆中市 妇女联合会、阆中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家教伴成长 法治护未来”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在阆中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阆中市法院干警鲜慧为100名初高中学生家长带来了一堂生动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课,从法律责任到科学方法,再到真实案例,引导家长“依法带娃”、科学育娃。

从“家事”到“国事”
带娃也有“说明书”
“2022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法治宣讲紧扣法律条文,厘清家长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一是教什么?法律明确家庭教育涵盖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道德品质居于首位,不能只盯着分数。
二是谁来教?父母是第一责任人。离异、分居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怠于履行;委托老人照护的,也须定期联系、了解孩子状况,绝不是“一交了之”。
三是怎么教?法律给出了九大科学方法,特别强调言传身教、严慈相济、平等交流。
六大内容+九大方法
给家长一套“成长手册”
课堂上,法律规定的六大教育内容被逐一拆解,并针对初高中阶段子女的特殊需求给出提示:
要培养家国情怀与良好道德品质,帮助孩子建立是非观念;要树立正确成才观,心理健康、人格健全同样是成才;要保证营养、睡眠与运动,青春期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等重要;要加强防欺凌、防性侵、防网络沉迷等安全教育;还要培养劳动观念,让孩子具备基本的独立生活能力。
在方法层面,重点解读了言传身教、严慈相济、平等交流等要求。“你希望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最好的方式是先成为那样的人。”宣讲中特别提醒,管教一旦造成身体伤害,或长期贬损、羞辱导致心理问题,便已超出教育范畴,跨入违法甚至犯罪边界。
两起真实案例
为家长敲响责任警钟
为让家长更直观地理解法律责任,两起真实案件被带入课堂。
一起涉及离异后拒绝配合教育。父亲以“孩子归我,与你无关”为由,阻止母亲参与孩子教育,导致孩子情绪和学业明显下滑。《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离异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怠于履行。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权参与教育,直接抚养的一方有义务配合,拒绝配合可能被认定为怠于履行责任。
另一起学生欺凌案件中,法庭调查发现,多名涉事学生的家庭存在监管缺位、暴力教育等问题,事发后部分家长态度冷漠。法院最终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对相关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令具有法律效力,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会后,参与家长纷纷表示,法治宣讲既有法律高度又贴近生活实际,既厘清了法律责任又学到了科学育儿法,受益匪浅。下一步,阆中市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多元形式,持续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人心,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以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