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为逃关税275万百达翡丽戴上手”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
7月10日,北京四中院审理了一起走私普通物品罪的案件,37岁的男子张某被检方指控,为逃关税将一块价值1930多万元人民币的江诗丹顿牌手表戴手上。除此之外,张某还随身携带了另外两块名表、爱马仕的包和衬衫,涉嫌逃税金额达1000多万元之巨。
庭审中,张某称自己是境外居民,手表并非要在留在国内出售或送人,因此没有申报和纳税的义务,张某否认检方指控他的走私普通物品罪。
检方指控:
未申报携带的三块手表
逃税达1000多万元
自我辩护:
手表并非要拟留境内 无纳税义务
谈到自己带的三块手表,张某表示,江诗丹顿牌是其在2015年1月订购的,2017年5月寄到了香港,“这块表是江诗丹顿牌的阁楼工匠系列,叫‘鳄鱼’,我当时花费了110万欧元,我看新闻报道,国内的价格是1930多万元人民币。”
焦点之一:
海关是否应主动核验旅客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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