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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特别报道】毒贩枪杀民警案审理终结,今日被执行死刑!

【6·26特别报道】毒贩枪杀民警案审理终结,今日被执行死刑!
2020年06月23日 19:40 新浪网 作者 云南法制报

  2016年11月4日,被告人大爬、岩温龙、阿嘎、岩塞拉4人将毒品从缅甸走私进入我国境内,并分工拟进行毒品交易。大爬、岩温龙各携带一支手枪负责毒品交接,阿嘎、岩塞拉负责看钱和协助。

  当日12时30分许,4人在景洪市景哈乡欲进行毒品交易时,遇景洪市公安局民警查缉,当场抓获大爬,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7151.9克,手枪一支。抓捕过程中,民警李敬忠被大爬开枪击中,以身殉职。岩温龙、阿嘎、岩塞拉当场逃脱,后被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方抓获,于同年11月6日移交中国警方。

  经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大爬开枪射杀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大爬与被告人岩温龙、阿嘎、岩赛拉违反我国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将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走私进入中国贩卖的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且毒品数量大,应依法予以惩处。遂结合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大爬犯故意杀人罪及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岩温龙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阿嘎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岩赛拉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该案经过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终结,判决生效,于6月23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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