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为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0〕36号)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5号)。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云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呢
快随小编来看看
↓↓↓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涉及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其他相关待遇,在7月1日以前应享受的,按7月1日以前的标准进行计发,以后的按新标准进行计发。
昆明社保部门也积极
响应国家人社部门的政策要求
相继出台了2020年失业补助金政策
进一步放宽了昆明失业人员申领条件
已经有不少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上午十点钟,在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些市民正在等待办理今年的失业补助金。为了避免人员聚集,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采取叫号办理的方式,每天办理120个号。
申领条件是什么?
该如何申领?
↓↓↓
此次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政策实施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均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科长 施恒:“前段时间因为办理点比较集中,所以大家集中在这里排队,考虑到领取的人群会很多,所以我们把办理的地点从就业局分散到了十个街道办事处,领取的人数现在大概已经是五千多人六千人左右。”
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市民,可以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领,也可以通过"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进行申领。
今年,为了应对疫情
国家还出台了阶段性惠民政策
其中提到农民工也可以
申领生活补助啦!
分为一次性生活补助和
临时生活补助
往下看
↓↓↓
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都是对参保农民工的失业保障政策,两者互为补充,在特殊时期将所有参保失业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障范围。
1
一次性生活补助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社会保险法未对农民工作出特殊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部分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失业保险政策,实行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
2
临时生活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明确规定,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农民工指的是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3
政策实施期限
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是常规政策;
临时生活补助是阶段性政策(2020年5月-12月)。
1
申领条件
所在单位缴费,农民工本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后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农民工,失业后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2
发放标准
一次性生活补助的标准由各地制定,实际操作中,主要按照失业保险金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当地低保标准等确定;
临时生活补助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
3
发放方式
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是一次性发放;
临时生活补助是按月发放。
符合申请条件的小伙伴们
赶紧去申请吧!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