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潘占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查确认登记公告
我大队于2019年10月8日对潘占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经初查,潘占民在天津市注册成立巨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承德市注册成立巨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以消费返利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大队已于2019年11月7日立案侦查。
为进一步核查确认潘占民涉嫌非法吸收供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依法加快完成确认登记及处置工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现组织对巨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供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参与人进行核查登记:
1、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2019年12月15日
2、登记地点: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经侦大队
3、登记范围:巨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员
4、需准备材料
(1)、会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会员APP交易明细截图、微信转张记录、购买巨远联盟一卡通相关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转账记录、收据等)、银行卡流水(分别标注出消费、提现)
(2)、加盟商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实际经营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盟合同复印件、绑定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巨远商家端APP交易明细截图、银行流水(分别标注出交易、提现),加盟商家需计算出经该商户办理巨远联盟一卡通提成情况。
(3)需说明的其他情况,用A4白纸打印并签字按手印
(4)上述资料每张需写明“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按手印。
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核查登记工作。在登记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蒙骗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在登记现场无理取闹、扰乱办公秩序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依法处理。对因集资参与人不予配合登记的,或未及时核对登记投资情况而造成利益损失等后果自负。
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经侦大队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