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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击辅警,是否构成袭警罪?

袭击辅警,是否构成袭警罪?
2024年04月26日 21:58 新浪网 作者 南宁晚报

  酒后的莫某与朋友来到加油站加油,借着酒意威胁并殴打加油站员工,随后还对赶来的民警毛某和辅警梁某拳打脚踢,并咬伤梁某。莫某袭击辅警的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认定,莫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

  2023年6月某日的凌晨,莫某酒后搭乘朋友的车辆一同到某加油站加油,其间趁着酒意威胁并殴打加油站员工曾某,曾某不堪其扰躲开后报警。赶来处置的民警毛某与辅警梁某经查看监控视频确认莫某行为涉嫌违法,随即要求莫某一同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酒意上头的莫某十分嚣张,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口头上虽然表示配合调查,却以行动表示抗议,一把将矿泉水瓶砸向地面,不断地以身体贴近,大声地威胁和辱骂毛某和梁某,扬言要报复民警和加油站工作人员。眼看前期多次警告无果,民警决定强行传唤。莫某情绪更为激动,立刻拳打脚踢进行反抗,并咬伤梁某左前臂,挣扎间三人摔倒在地。

  此时,莫某仍未放弃反抗,又紧紧咬住梁某大腿内侧的肌肉不放。莫某的行为导致毛某、梁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并且梁某伤势更重,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二级。

  当天,莫某因上述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7月6日,莫某被刑事拘留,并于7月21日被逮捕。

  9月4日,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莫某犯袭警罪,向武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武鸣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概念上来说,警务辅助人员不属于“人民警察”。但是,在执法活动中,警务辅助人员在警察的管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时,犯罪分子暴力袭击民警带领下执法的辅警的行为,也必然会对警务造成阻碍。同时,袭警犯罪发生时,警察与警务辅助人员处于同等危险境地,行为人实施暴力袭击并不会严格区分二者。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评价袭警罪的行为对象,不宜机械地将警务辅助人员排除在外,而应将民警与警务辅助人员一同评价为“执法共同体”,强调“执法一体化”。

  因此,在人民警察与警务辅助人员一同执法时,行为人既对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又对警务辅助人员袭击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袭警罪。

  最终,莫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另外,莫某的犯罪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梁某的轻伤后果,给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共计10241元。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 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黄慧 莫啁媚 卢光艳

  编辑 | 孙玥

  校对 | 卢小青

  审核 | 张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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