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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他人手机网上借款 如东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

利用他人手机网上借款 如东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
2019年11月13日 21:16 新浪网 作者 江南时报

  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蔡某通过交友平台相识并结为密友。杨某谎称自己是大型国企职工,父母离婚后分割家产,将巨额财产分配给其所有,鉴于自己的公职人员身份,请求蔡某为其代持资产。随后,被告人杨某以被害人蔡某的名义开办银行卡,并绑定蔡某支付宝账户。

  同年8月至10月期间,杨某在获知蔡某的手机开机密码、支付密码后,使用蔡某的手机分别向微信的“微粒贷”、支付宝的“借呗”、京东的“金条借款”和“招联-好期贷”等借款平台申请借款,并转汇入其为蔡某所开办的银行卡中。随后,杨某以旅游散心、考察项目等为由,携蔡某及其家人四处游玩,将上述钱款挥霍。

  截至案发,除分期偿还了8000元,杨某尚有13万元未能还清。

  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虚构事实,趁被害人蔡某不备,利用蔡某手机向网贷平台申请借款,导致蔡某背负债务。被告人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据此,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判处罚金6万元。

   高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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