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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呼伦贝尔市交办第十六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第1—7批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全部上报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呼伦贝尔市交办第十六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第1—7批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全部上报完成
2020年08月14日 19:46 新浪网 作者 满洲里市融媒体中心

  8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呼伦贝尔市交办第十六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4件,其中来电举报13件,来信举报1件。

  按区域分布:海拉尔区6件,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各2件,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各1件。

  截至8月1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的第1---7批共107个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全部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完成。在查办举报问题过程中,对72家企业及个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对7家企业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实施行政处罚,罚款53682.5元;关停取缔1家;对2名违法嫌疑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根据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5天。进驻时间(2020年7月29日-8月2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0-8218371,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呼伦贝尔市A009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日8:00-20: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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