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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发挥未检职能作用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李峰:发挥未检职能作用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2021年06月01日 21:21 新浪网 作者 中国青年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作题为《发挥未检职能作用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主旨演讲。 中国青年网记者 韩玉 摄

  中国青年网宁波6月1日电 (记者 田昕禾)“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相关部门、组织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我们的孩子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清朗的网络空间。”6月1日儿童节当日,“E路护航·赋能成长”202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在浙江宁波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发表题为《发挥未检职能作用 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主旨演讲。

  李峰所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也可称作未成年人检察厅,是中央政法机关唯一一家专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厅级内设机构。李峰表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建设,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尤其是注重维护网络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治理,如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严惩犯罪 防止“二次伤害”

  近年来,诈骗、套路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明显增多,新类型犯罪不断出现。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各种社交软件专门添加未成年人为好友,以虚假身份蒙蔽未成年人,并以金钱、财物等手段进行诱骗。

  李峰介绍,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惩治犯罪的同时,也高度注重对受到包括网络犯罪侵害在内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推行“一站式”救助询问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未成年被害人因多次询问、反复询问遭受“二次伤害”问题。

  教育挽救网络犯罪未成年人 宽容不纵容

  “受多种因素影响,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实施犯罪问题也较为突出,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犯罪案件中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李峰提到。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一方面对于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轻处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帮助他们重回正道。另一方面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保持必要的震慑。

  开展公益诉讼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孩子的利益是最大的公共利益。”李峰表示,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积极拓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今年3月,浙江杭州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某知名短视频公司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杭州互联网法院出具调解书后结案。该案系民法典实施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对于依法监督促进网络企业合规经营,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李峰介绍,2020年,全国未检部门共办理网络信息传播、个人信息保护、产品质量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631件。北京检察机关针对4家电商平台上存在向未成年人无限制展示电子烟、销售电子烟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推动了行政机关对电商平台开展督促整治,涉案电商平台电子烟产品全部下架,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反响。

  为未成年人营造“网络晴空”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社会治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薄弱环节,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李峰说,对于未成年人而言,预防是最好的保护。他介绍,2020年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讲授网络法治课,促进“线上+线下”法治教育有机结合。

  此外,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法》等修订制定工作,新修订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网络保护”专章,进一步严密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定。

  据悉,202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团中央宣传部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浙江省委网信办、中央电教馆、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主办,中网联在线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青年网、宁波市委网信办、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教育局、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妇联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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