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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专家提出建设未成年人友好型网络空间

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专家提出建设未成年人友好型网络空间
2021年10月16日 15:15 新浪网 作者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 张亚云)10月11日下午,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青少年网络保护论坛在西安举行。论坛以“完善依法治网体系 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发表了题为“建设一个未成年人友好型的网络空间”主旨演讲,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在论坛上发布了《202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发展报告》。

  林维指出,《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未成年人触网比例不断提高,网络生态建设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建设一个未成年人友好型的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林维说,进入网络时代,未成年人对网络的接触和使用渗透到生活和学习的方方面面,对儿童和未成年人基本权利的保障自然有必要延伸到网络空间,建立起相应的新型权利体系和保障机制。同时,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他认为,未成年人友好型的网络空间意味着:一是网络应当更快速地成为一种普遍、平等的公共物品;二是必须全方位加强网络空间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三是必须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的应用工作。

  林维进一步提出,未成年人模式的适用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未来法律的实施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充分发挥该模式的功能和强化其实施效果:第一,应当扩张理解未成年人模式的设置目的;第二,应当认识到未成年人模式的提供是一项强制性法律义务,而不再仅仅是行政规章规定的义务;第三,未成年人模式的提供应成为一项普遍义务;第四,未成年人模式的使用必须简单便捷、容易操作;第五,应当更为积极地理解未成年人模式的建设工作;第六,应当注意运用法律责任条款处罚违法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

  最后,林维强调,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尤其前列的互联网巨头应当特别明确自己的未成年人保护义务,重视未成年人网络工作,担负其更大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发布了智库成果——《202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发展报告》。该报告分为总报告与专题报告。

  总报告从四个方面论述了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发展现状与展望。一是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现状;二是未成年人网络权利保障的领域和现状,具体表现为网络不良信息侵害、沉迷现象、网络欺凌、个人信息侵害、网络犯罪;三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机制和进展,包括法律法规、行政监管、司法实践、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完善与展望,具体措施为:构建未成年人数字权利与各方责任义务体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应用及其实效、建立科学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场景化区分原则与理论、推行专业评估机制和体系化保护、通过为各方主体赋能实现多元共治。

  专题报告包括儿童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报告、未成年人网络社交内容治理研究、未成年人网络音视频监管研究、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监管体制研究、未成年人网络支付行为能力及风险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欺凌问题治理研究等内容。

  本次论坛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共青团中央宣传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办公室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陕西省委网信办主办,陕西省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西安市委网信办承办,法制网、中国青年网、未来网协办。来自政府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互联网行业从业者、社会组织和企业代表、媒体人员等150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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