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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社老板容留约3000次妇女卖淫被判刑

旅社老板容留约3000次妇女卖淫被判刑
2019年09月17日 10:01 新浪网 作者 头条运城

  

旅社老板容留约3000次妇女卖淫被判刑

  配图来源网络

  原标题:旅社容留他人卖淫 老板坐收提成被判刑二年

  敖某在芦溪县某居民楼内经营的旅社因手续不齐全关闭后,便提供该楼层容留数名妇女卖淫以从中抽取利润。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被告人敖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016年开始,敖某将从防疫站拿取的避孕套供妇女在客房卖淫时使用。期间,敖某每次都从卖淫女的嫖资中抽取10元作为利润。直至公安局民警在当场查获,敖某共从中非法获利约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敖某自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已退缴非法所得,并已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via中国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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