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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深刻把握“四种形态”精髓要义

原创深刻把握“四种形态”精髓要义
2019年10月21日 15:11 新浪网 作者 新华网

  一是正确处理执纪与执法的关系,使党员干部既敬畏又知止。强化运用“四种形态”的整体意识,将第一种形态视为基础和关键,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批评教育,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方式管住全体党员,防止“破纪”行为的发生;将后三种形态视为保证和支持,特别是决不放弃运用第四种形态,及时处理违纪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彰显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产生“火炉效应”。

  二是正确处理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关系,实现监督执纪的全覆盖。全面理解“树木”与“森林”的辩证关系,既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又养护“森林”,把工作重点放在绝大多数人身上,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通过教育引导,让绝大多数人知道什么不可为。同时,绝不姑息“极少数”违纪违法者,通过猛药去疴、以儆效尤,使绝大多数人明白违纪的代价。

  三是正确处理“捡芝麻”与“抱西瓜”的关系,防止“好同志”骤变“阶下囚”。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政绩观,强调标本兼治,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更是成绩”的工作意识,破除功利心理和“执纪就是办案、问责就是查处”的思维定势,认清“小洞不堵、大洞受苦”后果,不搞秋后算总账,不单纯以查办多少大案要案论英雄,绝不把“小问题”养成“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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