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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身份证电子信息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身份证电子信息
2020年09月18日 15:42 新浪网 作者 新华网

  9月18日,记者从山东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20年9月21日起,凡持有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的客户,如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在“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身份证电子信息,即与身份证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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