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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不见官”在山东省滨州市成为历史

“民告官不见官”在山东省滨州市成为历史
2021年01月06日 16:35 新浪网 作者 新华网

  2020年12月31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据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孙长青介绍,通过多年探索,滨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出“两高一低”特点,即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高、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高、行政案件败诉率低,各项工作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有力促进了滨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成为滨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金招牌”。

  出庭率三年来持续攀升:2018年超过95%(全省平均59.5%),2019年超过98%(全省平均66.7%),2020年1-10月达到100%,均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新常态,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履行率连续三年实现100%。2018年至2020年10月,全市涉案部门被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纠错行政案件141件。涉诉行政机关均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履行率连续三年实现100%。涉案部门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通过诉讼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败诉率连续三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8年为14.5%(全省平均16.3%),2019年为9.65%(全省平均11.36%),2020年为7.73%(全省平均11.36%),行政案件败诉率连续三年处于全省较低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行政诉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被称为官民关系的“润滑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晴雨表”。告“官”能见“官”,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朴实的诉讼需求。近年来,特别是新的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创新实行了“3632”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年攀升,使“民告官不见官”在滨州成为历史。

  孙长青介绍,所谓“3632”工作机制,即明确人民法院、被诉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三方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行政应诉工作沟通协调、“两报告一备案一通报”、行政应诉能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定期通报、行政应诉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等六项制度;强化工作督导、工作通报、工作考核三项措施;促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行政应诉工作任务具体化,提升应诉能效。(记者罗军通讯员尹晓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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