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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2024年04月27日 17:54 新浪网 作者 中国基建报

  4月27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近日,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建罚﹝2024﹞69号显示——

  企业名称: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9805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16

  处罚内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罚款金额(万元):1.0

  违法行为类型: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违法事实: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28日检查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人民路与观辅路交汇处东北侧的龙华区A912-0610宗地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检查中发现现场违规使用人字梯登高作业,基坑边坡钢筋绑扎工人未设置登高平台措施,现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单位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还注意到,2024年4月1日,因建筑垃圾未遮盖,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苏宁江宁建执罚决﹝2024﹞17号。

  

(图源:信用中国)

  

此外,2024年3月21日,因未有效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罚款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建罚﹝2024﹞55号。

  

(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成立于1983年,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009805,法定代表人为孙锦红,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张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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