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方遒建筑有限公司被罚1.1万

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方遒建筑有限公司被罚1.1万
2024年05月30日 21:13 新浪网 作者 中国基建报

  5月30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近日,北京方遒建筑有限公司被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罚款1.1万元。

  据了解,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4月30日对北京方遒建筑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24年5月9日对北京方遒建筑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单位参建隆福寺地面铺装工程,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前街1号。该单位于施工现场内存在露天切割石砖作业行为,粉尘直接向大气排放,切割现场未安装净化装置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周边环境污染。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三部分表(四)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东环罚字﹝2024﹞第63号,罚款金额为1.1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5-28,处罚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北京方遒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8-18,法定代表人为庞小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9MA04E5T484,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美安路1号2幢0472,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王鑫洋)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来自于:广东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5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