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受伤害的小女孩苏醒后……

受伤害的小女孩苏醒后……
2020年09月22日 21:40 新浪网 作者 贺州日报官微

  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司法救助为小女孩照亮希望之路

  2020年6月,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一名未成年女孩黄某某在家中遭到继母潘某某的殴打致脑出血重伤昏迷住院,经贺州市人民医院救治三个多月,目前黄某某伤情已有所好转。检察机关对此高度重视,9月18日,自治区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陈继军、贺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家忠、富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坚等一行6人带案下访,到富川县柳家乡对黄某某开展联合司法救助。

    此案发生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富川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开展调查,了解到黄某某的伤情及其家庭情况后,及时依法对黄某某开展了司法救助,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因黄某某伤势非常严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治疗费用就达10余万元,后续估计还需要3-6个月或者更长一段时间的治疗恢复期,而其每天日常的治疗费用达1000元左右,后续费用对于这个原本就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帮助这个家庭走出困境,富川县检察院及时向贺州市检察院汇报本案案情并报送相关材料,积极为其争取上级部门的联合救助。

  贺州市检察院了解相关情况后,密切关注小女孩的病情,并向自治区检察院递交了联合救助意见书。9月18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陈继军检察官一行来到贺州市人民医院看望小女孩。当天下午,在富川县检察院李坚副检察长等人及乡政府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入户走访了解黄某某的家庭生活情况。陈继军检察官表示,看到小女孩的病情有所好转,为他的家人感到高兴。目前,小女孩的治疗费尚欠10余万元,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只是临时性救助,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但接下来的后续治疗费用对他们这个家庭无疑是个天价数字,希望当地政府联合扶贫、民政、妇联等多个部门为他们提供适时帮助。接下来贺州市、县两级检察院要继续关注小女孩的康复情况,一起帮助他们家渡过难关。该乡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检察院领导对黄某某开展司法救助,我们将大力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并尽可能地为黄某某家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近年来,富川县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落实人文关怀,依法对贫困户、未成年人等开展司法救助,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的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现象发生,为助力脱贫攻坚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毛金凤  

  编辑校对:余良  

  总监制:唐正军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