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楚雄市按1350元/月发放,其余9县按1215元/月发放

失业保险金!楚雄市按1350元/月发放,其余9县按1215元/月发放
2020年08月06日 21:20 新浪网 作者 微观楚雄

  2020年7月28日,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20〕36号)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5号),通知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按照以上文件规定,我州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标准:一类地区月平均标准按1503元发放;二类地区月平均标准按1350元发放;三类地区月平均标准按1215元发放。我州楚雄市属二类地区,即按1350元/月发放,其余9县属三类地区,即按1215元/月发放。

  实施时间: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涉及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其他相关待遇,在7月1日以前应享受的,按7月1日以前的标准进行计发,以后的按新标准进行计发。

  此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直接关系到参保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心关怀。提高了领取失业保险人员收入水平,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增强了失业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楚雄州人社局 杨洋)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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