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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区拟放开摩托登记,条例修改正征求意见

汕头市区拟放开摩托登记,条例修改正征求意见
2020年04月04日 00:32 新浪网 作者 潮州突发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2014年3月施行以来,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条例的若干内容已不能适应形势需要,特别是对摩托车的管理,离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意见,引发市民热议。其中拟修改的一大内容,就是开放中心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

  据了解,条例拟修改的主要内容:1、开放中心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3、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规范;4、对机构改革涉及有关部门名称、职责作出调整修改。

  对于放开中心城区摩托车注册登记,多数市民表示赞成。

汕头市区拟放开摩托登记,条例修改正征求意见

  不会那么乱,那么复杂。有登记就是一种有效管理的办法,不然的话,什么样的驾驶员都有。——市民

  有登记,能上牌,那就更加正规了,那些乱停乱放、横穿马路的驾驶员,可能因为有登记了,交警部门有资料登记,可以起到约束和限制。——市民

  这次有关部门能听取市民的心声,重新落实摩托和电动车的注册上牌,相信能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赞许。——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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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拟修改的重点条文包括:

  第二十六条:三轮汽车、燃油助力车等车型在金平、龙湖、濠江区不予注册登记。

  第二十七条:摩托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八条:非本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

  第二十九条: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条: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型不得在城市中心区域道路上行驶,市人民政府批准用于执法管理、市政服务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除外。

  根据公告,社会各界人士可于本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对此,有市民还表达了对加强车辆管理、严惩违法行为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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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针对尾气排放,针对城市环保问题,有一些措施可以执行。——市民

  对摩托车驾驶员的违章记录,我觉得要有一些新的改革,不然很多交规对汽车驾驶员有限制作用,对摩托车驾驶员没有。摩托车驾驶员自己的安全意识要加强,也得有一些措施进一步约束他们的驾驶行为。——市民

  我们交警部门将结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摩托车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林海翔

  来源:sttv今日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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