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省人社厅决定编制并发布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凡在我省范围内资质合法、信誉良好且可以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国家级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均可申报纳入目录。
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龙头企业是指在当地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管理规范、培训制度健全、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企业。
02
申报机构按照属地原则,于12月16日前向所属县(市、区)或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部、省属机构以及在全省其它地区有分支机构、具备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条件的其它机构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
03
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审核辖区内申报机构材料,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地申报材料,编制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分期分批统一向社会发布。
05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机构申报材料请至jsrstzjc@163.com邮箱下载,密码:02583276077。
025—83276077
025-68788118
0510—81822589
0516—80809933
0519—85682019
0512—65241405
0513—59001868
0518—85685976
0517—83668564
0515—80500732
0514—80978101
0511—85340286
0523—86606511
0527—84353908